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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市区禁鞭工作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zhangran
    2017-01-13 18:52:05    来源:市人民政府办公室   转载

    各城区人民政府,各开发区管委会,市直各部门: 

      为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市区禁鞭工作,确保继续实现“零燃放”目标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 

      一、迅速启动,层层落实责任 

      各城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禁鞭工作,切实把禁鞭工作作为大气污染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,作为对各城区新一届政府执行力的检验。要按照“属地管理、条块结合、分工负责、整体联动”的原则,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部门齐抓共管,市、区上下联动,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。要切实履行本辖区禁鞭工作的主体责任,各城区政府区长(管委会主任)、各街道办事处主任(镇长)、各社区书记(主任)是本级禁鞭工作第一责任人,实行区领导包街道(乡镇)、街道(乡镇)领导包社区、社区干部包辖区单位和小区的包保责任制,层层签订责任状,分解任务,落实责任,确保禁鞭区内无销售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、环境污染等重大案(事)件。 

      二、加强宣传,营造浓厚氛围 

      各地各部门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,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,在市区尽快掀起禁鞭宣传热潮。各区要组织禁鞭专班深入到社区、机关、团体、部队、学校、厂矿企业、宾馆、酒店以及公共娱乐场所,重点做好居民婚丧嫁娶、开工封顶、开业庆典等活动的禁鞭宣传;要通过户外广告、出动宣传车、悬挂标语条幅、张贴禁鞭告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,尤其要强化车站、码头、机场、进出城路口等重点部位的宣传,使外来人员和进城回乡人员知晓禁鞭工作,参与禁鞭工作。各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、行业系统要加大内部宣传力度,做到禁鞭宣传“进小区、进楼栋、进家庭”,禁鞭标识标语随处可见,实现无死角、无盲点、全覆盖。各新闻单位要精心策划,围绕禁鞭工作制订新闻报道计划,对禁鞭工作开展全媒体、全覆盖、立体化宣传;汉江网、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要发布“禁鞭”公益公告,开设“禁鞭”专栏;汉水襄阳、襄阳日报、云上襄阳、襄阳播报、襄阳公安和襄阳交警等微信、微博公众号要积极发布禁鞭信息。市公安局要继续开通微信随手拍平台,开展禁鞭举报有奖活动,市教育局要在放寒假前向市区中小学生发放“致学生家长一封信”,把禁鞭作为学生及家庭假期行为规范。市民政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禁鞭宣传窗口,向前来办证的新婚夫妇发放禁鞭宣传单。市禁鞭办要密切关注、积极收集禁鞭工作中涌现出的正反典型,及时组织开展宣传,充分发挥示范和警示作用。 

      三、突出重点,强化巡查管控 

      各区要组织安监、公安、城管、工商等部门,分片分阶段对禁鞭区内花圈店、鲜花礼品店、副食日杂店、集贸市场等进行全面清理,做到无遗漏、无死角,坚决查处非法经营、储存烟花爆竹行为。针对易发生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、地段,各区要组织公安民警、城管队员及基层干部、安保队员等组成巡查专班,加强巡逻,及时发现、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。春节期间,禁鞭区内各街道(乡镇)必须成立禁鞭执法小分队,全面落实查控工作,做到“巷巷有人巡查,栋栋有人守候”。要发动辖区各单位、宾馆、酒店、建筑工地和居民小区的物业安保力量,积极主动发现、制止内部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。民政、林业、民族宗教部门要分别做好殡仪馆、基地陵园、山林和真武山、广德寺、观音阁、鹿门寺等场所的禁鞭工作。继续实行微信、微博、“110”电话有奖举报活动,对发现的违禁销售、运输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公安、城管、安监、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,依法进行严肃查处。查处时要注意方式方法,做好说服教育工作,杜绝粗暴执法、简单处罚,防止矛盾激化。市禁鞭办要将违禁行为查处率作为考核禁鞭工作的重要指标,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。 

      四、严格督导,确保取得实效 

      市政府成立5个禁鞭工作督导组,从市公安局、市安监局、市城管局、市工商局、市民政局各抽调1名副县职(级)干部任组长,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(其中市公安局抽调10名民警)为成员,对各区禁鞭工作实行派驻督导,检查、指导、推进各项禁鞭工作措施的落实,对禁鞭警情进行现场检查督办。市禁鞭办抽调人员要迅速到位,切实履行“零报告”制度,各区禁鞭办每天要向市区禁鞭办报送禁鞭开展情况,重要情况及时报告。对“110”电话、微信举报平台接获的禁鞭警情,各地要及时查处并上报结果,不得瞒报、漏报。对禁鞭工作落实不力、效果不明显或者发生各类违规问题较多的单位,市禁鞭办要组织媒体进行曝光;情节严重的,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。对因禁鞭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,或大面积发生违规问题的,对责任人将严格进行追查问责。


   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   

    2016年12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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